近年來,黑惡勢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嚴重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(fā)言人、立法規(guī)劃室主任岳仲明17日表示,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三次審議稿規(guī)定,發(fā)展未成年人參加黑社會性質(zhì)組織、境外的黑社會組織,教唆、誘騙未成年人實施有組織犯罪,或者實施有組織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,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。此外,今年8月草案二次審議稿規(guī)定,教育行政部門、學校等應當增強未成年人防范有組織犯罪的意識,教育引導未成年人自覺抵制有組織犯罪。草案三次審議稿將上述規(guī)定中的“未成年人”改為“學生”,無論在校學生是否成年,都應當加強對他們的反有組織犯罪教育。(記者任沁沁、羅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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